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 2026-10-07 趙 思虹 一、依據教育部第11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3次委員大會會議決議辦理。 二、每年受理收件時間如下: (一)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5日。 (二)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9月15日。 (三)以上均以送達本部時間計算;如截止日適逢例假日或國定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個工作日。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個人提案單.odt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