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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本室

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1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:秘書室:置主任秘書一人,秘書及職員各若干人,襄助校長處理校務行政,並協調各單位間之行政業務。」

秘書室為秉承校長指示,協調各單位工作推展的幕僚單位,除經常性的業務外,對於重要計畫之擬訂與執行、重要校務規章之研訂及修正、校務行政自動化之推展與協調、續推動公文分層負責 及內控作業,簡化行政作業流程,提升本校行政效率.....等,也是永續經營的目標。

秘書室承辦審核全校簽稿、函稿等公文書、校務會議重大慶典活動籌備會議之議程編擬、工作進度之追蹤及貴賓之邀請與接待等事宜...。

本室置主任秘書一人,綜理本室業務,由魏水根先生擔任,秘書一人 、職員二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