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本校组织规程第13条第1项第11款规定:「秘书室:置主任秘书一人,秘书及职员各若干人,襄助校长处理校务行政,并协调各单位间之行政业务。」
秘书室为秉承校长指示,协调各单位工作推展的幕僚单位,除经常性的业务外,对于重要计画之拟订与执行、重要校务规章之研订及修正、校务行政自动化之推展与协调、续推动公文分层负责 及内控作业,简化行政作业流程,提升本校行政效率.....等,也是永续经营的目标。
秘书室承办审核全校签稿、函稿等公文书、校务会议重大庆典活动筹备会议之议程编拟、工作进度之追踪及贵宾之邀请与接待等事宜...。
本室置主任秘书一人,综理本室业务,由魏水根先生担任,秘书一人 、职员二人。